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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御我 原文出處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kim1984429/11781679
「要我去當歌手,開演唱會?」我頭有點發暈了,大家是在想什麼啊?我不是城主嗎?怎麼又變成歌手了啦?「對啊,你看看你自己。」小龍女硬塞了面鏡子給我。「你看看你那張超級無敵俊臉,修長勻稱的身材,高貴冷酷的氣質(只要不說話的話。),再加上實力派的歌喉,你不去賣ㄕㄣ……賣唱片,這不是暴殄天物嗎?」我瞄了眼小龍女,懷疑她是不是說了ㄕ開頭的字?「可是,這是網路遊戲耶,哪有人在遊戲裡當歌手,還開演唱會的啦?」「還有拍寫真集。」小龍女補充,見我面色煞那慘白,她再度補充。放心,不會讓你三點全露的,頂多露一點點……。」「一點點?」我有點懷疑的問。「真的一點點?」「對啊,一點點!」小龍女笑得無比真誠,雖然我後來才知道,小龍女所謂的「一點點」有兩個點,所以露兩點就叫一點點……小龍女,你國文到底是誰教的?「等等,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遊戲裡怎麼能當歌手啊?我也不是吟遊詩人。」我強烈抗議。小龍女突然眉一揚說。「你什麼時候開始在意起遊戲裡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了?只要想做就做,這不是你最大的風格嗎?重點是,你到底想不想做而已。」我一愣,之前…我好像真的是想做就做喔?歌手,我偏著頭想了想,聽起來還挺有趣的,最後我哈哈笑了起來。「那就做吧,當個歌手好像蠻有意思的。」「那太好啦,我想想喔,首先要去日月星三城當街頭藝人,來造點知名度和聲勢……」小龍女說著說著,瞄到羽憐大嫂的燦爛微笑,趕忙補充一句。「順便賺錢。」看見大嫂的笑容緩和一點後,小龍女鬆了口氣繼續說。「最後,等到聲勢造起來後,回到無垠城辦演唱會,一來可以賺錢,二來可以當無垠城拉人潮,一舉數得。」我想了想,提出問題。「那我要把居帶去伴奏嚕?」聞言,居的眼神馬上發亮起來。「我可以跟王子殿下去嗎?」「不只居,我想還得再找幾個人,組個樂團出來,畢竟第二生命可沒有音響可以用。」小龍女有點猶豫。「不知道鼓具這類的東西,第二生命裡的工匠做不做得出來?」「鼓具我是不知道啦,可是吉他可以做得出來。」晴天突然冒出一句話來,還伸手進包裹裡,抽出了一把吉他。「我就有一把。」「你會彈吉他?」小龍女眼睛發亮。晴天高高的昂著頭。「那當然,我學了十年了呢,彈得可好了。」「太好了,樂團又多一個人了。」小龍女高興的記下一筆。我啃著我的肉鬆配白飯拌蛋花湯,一邊有點懷疑,有人把古琴和吉他配在一起用的嗎?不管了,反正我只負責唱歌,其他的事就交給小龍女吧!嗯……肉鬆蛋花白飯粥還是挺不錯吃的嘛。「我也要去。」邪靈冷冷的說,兩眼瞪著居。「我不會讓居跟王子獨處的。」「你…」居氣得握緊拳頭。「你會什麼樂器嗎?」小龍女興致勃勃的問,她臉上唯恐天下不亂的神情一覽無疑。「蕭。」邪靈簡潔的回答。喔…太好了,古琴配吉他再加上蕭?跟我手裡這碗亂七八糟的東西有得比。「還有我。」眼見迷戀王子四人組已經入了三個,鳳凰也趕忙說。「你又會什麼?」「我會打鼓,而且也打了十年了。」鳳凰中氣十足的說,惹得旁邊的晴天老大不高興。「我馬上去找工匠幫我做鼓具出來,一定可以做出來的。」「好,居會彈古琴,邪靈會吹簫,晴天會彈吉他,鳳凰會打鼓。」小龍女記錄好後,眉頭一皺說。「那就分成兩組人馬吧,男生負責抒情方面,女生負責搖滾部份。」我感歎了一下,眼神看向遠方。「這年代真是變了,男的都在走氣質路線,女生都愛搖滾樂,看來是我老了。」小龍女給了我個大暴栗,然後密語跟我說。「所以你這個不男不女的,兩種都要會唱。」好痛!我含著兩泡眼淚,嘟著嘴不甘心的念。「唱就唱嘛!還打我頭,會變笨的啦。」「嘿嘿嘿,無垠樂團成員就這麼決定了,居你現在趕快去寫曲、譜詞,邪靈你去編舞步,王子記得記歌詞,晴天、鳳凰我們去準備打歌服。」小龍女兩眼放光的拉著晴天和鳳凰,彷彿瞬間移動般消失無影蹤……「居…你會寫歌?」我怎麼不知道居還會寫歌啊?居滿面的愁容。「我?從來沒寫過歌。」我和居沉默了一會,我抱著萬分之一的希望轉頭問邪靈。「你會跳舞?」「會。」邪靈回答,而我終於燃起了一絲絲的希望。「跳過土風舞。」我目前的心境冷得好像冷凍庫裡的硬得可以拿來殺人的魚。小龍女突然探了一顆頭回來。「做不好的就踢出無垠樂團,王子除外,王子做不好的話,三餐只能吃乾白飯。」說完,又縮了回去。我暴著兩條青筋,如果我的心境剛剛是冷凍魚,現在就是火爆火山,死小龍女,每次都拿食物來威脅我,就不要被我抓到你的把柄,不然我一定把你@#^&%!*(此手段太過暴力,為避免作者被新聞局抓走而無法寫文,故消字!)此後數天,只見一名文學史教授在課堂上教文學史的時候,眼睛卻猛看著手上的國小音樂課本,更扯的是,還能把文學教的頭頭是道……喂!天才也不是這樣用的吧;另外,某冷酷型帥哥的大學研究生在做實驗時,會突然跳起街舞、華爾滋,甚至是歌仔戲,被人懷疑是做實驗所引發的小腦不協調症候群,正深入調查中。至於我,因為歌還沒出來,所以被迫去練歌喉,整天在那邊「都瑞米發縮…」個不停,還老是被小龍女、晴天和鳳凰這三人抓去東量量西量量,不然就是東換一套衣服,西又套上件長褲的,本來啦,身為女孩子的一員,我是蠻愛挑衣服的,不過每次換上後,都得面對三名女色狼的視姦,就不太好受了,尤其當我發現衣服的布料怎麼越來越少的時候……我就落荒而逃了。不過在我逃走,而她們強迫邪靈穿衣計畫失敗後,就把柔弱的居給抓去穿泳褲……什麼?我怎麼會知道?廢話,這麼養眼的鏡頭,我會錯過嗎?總之,無垠樂團就這麼漸上軌道,而第一首歌、舞步和打歌服也出現了。第一次試唱,就在無垠城的廣場上揭幕了。我穿著黑與紅搭配而成,露出半個肩膀和手臂的緊身衣和長靴,看起來性感且冷酷。背後是兩個跟我穿得同樣款式的迷你裙裝和熱褲裝,兩名性感迷人的美女,穿著短靴的晴天如火般活潑俏麗,另外,穿著高跟鞋的鳳凰則像冰般成熟冷艷,兩人跟在我後頭,踏上了臨時搭建的舞台。看著台下一雙雙等待的渴望眼睛,我心中湧起了一股想大唱特唱來滿足我自己和他們的感覺,我閉上雙眼,回想著居作的第一首歌,沉浸在那首歌的歌詞裡,心情激昂,而激昂的歌聲中帶點淡淡的愁,如同飛蛾撲火:你笑 你哭 你的動作 都是我的聖經 珍惜的背頌 我喜 我悲 我的生活 為你放棄自由 要為你左右 你是火 你是風 你是織網的惡魔 天使的誘惑 改自詞/曲:阿信我唱著,隨著鳳凰的有力鼓聲和晴天的野性吉他聲,跳著邪靈精心編出的妖艷狂野舞蹈,自己彷彿是撲火的飛蛾,正在唱出自己人生最後的一首歌,正在奮不顧身的撲向烈火般的愛情。我唱畢,台下的人都是一副迷醉的模樣,看來我真是唱的不錯嘛!我開心的想……「這首好像沒有夢想飛翔唱得好啊!」小龍女皺緊眉頭。這句話像個大鐵鎚敲在我頭上,我淚眼婆娑的看向小龍女,哀號著。「怎麼可能?這首我練了很久耶!」「可能是感情不足吧。」小龍女看向居。「很明顯,王子你沒有嘗過戀愛,尤其是單戀加苦戀。」小龍女越講,居的臉色就越黯淡,最後他微微張開了嘴,唱出了同一首歌。同一首歌,唱出來的意境如此不同,我明白小龍女說感情不足的意思了,居的聲音竟然可以這麼複雜,哀傷卻義無反顧,痛苦卻又甜蜜,尤其當他的眼神緊盯著我,我幾乎、幾乎不敢直視他,我怕會不小心……惹怒旁邊眼神已經降到冰點以下,只要居有進一步舉動,就要開始做人肉叉燒包的邪靈。尤其,我背後還有兩個也很想做人肉叉燒包的女性……開什麼玩笑,只有我可以毆打凌虐居,其他人免談!一想到這,我好像很久很久都沒有海扁居了喔?我泛起溫柔的微笑,用最溫柔的語氣說。「居,你來教我怎麼唱吧。」「好的,王子殿下。」居一臉感動的朝我跑了過來,我也非常高興的看著他跑到我面前,然後我單手拎著他,丟下了一句:「我去練歌了。」就把居拖進了某房間……嘿嘿嘿!「總之,還是加緊練歌吧,最慢在一個禮拜就要把你們踢去日月星三城賣唱了,可別丟了無垠城的臉。」小龍女叮嚀著。「是。」大家異口同聲的回答。某日,練完歌,我突然覺得我好像把某四個人帶來後,就幾乎沒理他們了,不知道他們現在怎麼樣了?帶著一點不安的良心,我密了他們。「晶、雲?你們在哪邊?」我帶點擔憂的語氣。雲馬上帶著興奮的語氣。「在挑房子。」「挑房子?」我愣了愣。「對呀,身為無垠城的一員,居說我們在這邊置產可以半價耶!」雲興奮的說。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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]「賣掉沒有用到的船票,再加上一點積蓄,我們可以買下不錯的小房子呢!」晶也忍不住高興的語氣說。「所以就來挑房子了,不然等到無垠城正式開放後,那就會有很多人來搶了呢。」「喔喔喔,那我是不是也要趕快挑房子啊?」我著急的問,但是又想到身上的錢早就被羽憐大嫂收刮一空,嗚~買不起房子住,難道身為城主的我居然要流落街頭了嗎?雲用一種古怪的聲音回答。「大哥,你應該是住在宮殿裡吧?買房子做什麼?」晶則是用哭笑不得的語氣說。「大哥,非常隊、暗黑邪皇隊,玫瑰小隊還有南宮罪等等這些無垠城的核心成員都是住在宮殿裡,你是城主耶,不可能讓你自己掏腰包住在外面吧?」「喔,原來是這樣啊。」我恍然大悟,接著說。「那你們挑好後,記得通知我去坐坐啊。」「那當然嚕。」雲回答。我突然想起。「對了,你們知不知道陽光和劍心在哪邊啊?」「他們好像常常坐在無垠酒樓裡。」晶想了想。「不然就是在無垠城裡到處逛街。」「那我去找找他們好了。」我開始煩惱起來了,晶和雲去挑房子了,那劍心和陽光呢?他們要住在哪邊?我也沒多餘的錢幫他們置產……我搔了搔臉,頂多就和我住同一間房吧!反正我應該很少用到房間的。我急匆匆的跑到無垠酒樓,毫不費力的找到正在品茗的兩人,我坐了下來,搶過了劍心手上的茶一飲而盡,然後不慌不忙的開口。「你們兩個這幾天過得怎麼樣啊?」劍心瞪了我手中的茶一眼,半句不吭的拿過一個茶杯,幫他自己重新沏了杯茶,而陽光笑著回答我。「過得很好,在這座城裡到處逛逛,看看人群,還有在這邊喝喝茶。」「聽起來好像很無聊啊!」我有點過意不去,把人家帶出來後就沒理會過他們。「要不,你們跟我一起去巡迴演唱吧?這樣你們也可以去看看其他的城。」「巡迴演唱?」陽光露出不解的神情。我有點不好意思的抓了抓頭。「說得比較好聽是巡迴演唱啦,其實只是到三城去當街頭藝人。」「街頭藝人?」陽光再次露出不解的神情。「就是在街上唱歌的。」我再次解釋。「為什麼要在街上唱歌?」陽光帶著優雅的微笑問我。「為了賺錢……」硍,我怎麼有種遇到另外一個肉包包的感覺。「賺錢要做什麼?」陽光問人不倦的再度發問。我瞄向一旁沒事的劍心。「這個嘛,這個問題你問劍心好了,我也不是很知道。」陽光皺了皺眉。「我問問題的時候,劍心總是不回答我。」我看向一旁無語的劍心,總算有點明白為什麼他這麼沉默寡言了……如果我跟陽光單獨相處個幾個月,我想就算是我這個三姑六婆都會了解沉默是金的道理,我開始在想,或許我該把聒噪的雲和好奇寶寶陽光丟在一起,他們應該會相處的很愉快。「反正,你們就和我一起去巡迴演唱吧。」我打哈哈道。陽光又是一道溫和的微笑。「好的。」「那兩個人似乎一直很想過來跟你聊聊。」劍心突然開口,指著我的右後方。「喔?」我轉頭看去,然後脖子就僵硬在那邊,難以動彈,因為映入我眼簾的好像是我那兩個不成材、整天只會玩電動、飯也不做稿也不寫的老爸和老媽。他們一見我轉頭,兩人就興奮得不得了,拼命跟我揮著手,還急忙跑了過來,我老媽一臉興奮的開口。「城主你好啊,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我們?我們曾經在冒險隊大會上見過,而且我們的兒子就是暗黑邪皇隊的風無情。」是啊,你女兒還是無垠城的城主呢,我怎麼可能不記得我爸媽呢?我無奈的想,但還是掛著笑臉寒暄。「當然記得,你們是親親老公和親親老婆吧。」「老公你看,城主真的記得我們呢!」我老媽一臉感動的說。「我就說嘛,城主怎麼可能不記得我們呢?想看看攻城當天,城主是多麼的意氣風發,不可一世,簡直如同天神降臨,嚇得敵人是屁滾尿流,馬上下跪投降,如此城主,怎麼可能記不得我們呢。」我老爸說得激動處還猛拍著桌子。「別、別激動。」我忙說著,天神降臨?我倒是很想知道哪個天神降臨的時候是跟我一樣摔的。 老爸有點不好意思的摸著頭。「對不起,是我太激動了,不過城主真是好威風啊,讓我和我老婆不得不甘拜下風,連之前打輸的不甘心都忘得一乾二淨了。」忘記就好,忘記就好,我鬆了口氣。「而且城主不但武藝好,連歌聲都好聽得不得了呢。」老媽笑吟吟的看著我。「哪裡,哪裡。」我扯著笑臉。「不過小藍啊,你不是最喜歡It’s my life嗎?怎麼沒唱那首,反而唱第二喜歡的夢想飛翔啊?」老媽一臉疑惑的問。「喔,因為古琴不適合搖滾樂,所以換一首抒情一點的。」我笑吟吟的回答。「原來是這樣啊!」我們三人都哈哈笑著,三張笑臉出乎意料的相似。「王子,你的小名叫小藍?」一旁的劍心不經意的提起。我的笑容頓時僵住,終於發現我爸媽講了什麼,我瞪大了眼狂滴著冷汗,困難的吞嚥著口水,瞪大了眼睛看向笑吟吟的兩個人。「你們、我,不是……」我有點語無倫次的回答。「別否認了啦,小藍,你以為我們是大腦辨識人組織天生就有缺陷的揚名嗎?」老媽的話從密語頻道傳來。「你們怎麼發現的?」我有點氣餒的問。「很簡單啊,第一,揚名說你在第二生命當人妖(臭老弟,你的廣播電臺聽眾也太多了吧!),第二,靈斌明明就是喜歡小藍的,卻在遊戲裡纏著王子,依那小子的死腦筋,會腳踏兩條船的機率低於零啊,所以最有可能的是,王子和小藍根本就是同一個人,第三,小藍你每天都在哼那兩首歌,誰還會認不出你的唱腔嗎?呃…揚名那笨兒子除外。」老爸得意洋洋的把他的分析說了出來。我愣了半?,最後只問出一句話。「你說什麼?卓哥哥喜歡我?他不是喜歡揚名嗎?」 老爸老媽也楞了很久。「靈斌喜歡揚名?怎麼可能?他不是一直纏著你嗎?」「卓哥哥只是想保護我吧?」我呆頭傻腦的說,根據我之前的推論,卓哥哥不是和居在搶我弟嗎?咦?有點怪…那他們為什麼在遊戲裡纏著我,而不是風無情呢?我爸媽愣住……然後我媽哭倒在我爸懷裡。「老公~為什麼我們生的孩子都缺根筋啊?」「唉,一定是我們生孩子之前忘記去拜送子娘娘了。」老爸搖著頭嘆氣。「到底是怎麼樣?」我偏著頭咬著手指想。「當然不是!」爸媽一齊大吼著,老媽更揪著我的耳朵(哎呀呀,痛啊!)說。「你可別辜負了人家的一片癡情,靈斌可是喜歡你八年了呢,而且他可是個高材生,長得又那麼帥,你不把他娶回……嫁給他,你是要嫁給誰啊?」我搶回自己的耳朵,哀怨的揉著。「卓哥哥喜歡我八年了?那…」我突然想起,卓哥哥和居之前的爭執內容,難道爭的人不是揚名?是我!「說,你到底要不要把靈斌那個帥哥娶回來給老媽養眼啊!」老媽再度搶走我可憐的耳朵。老媽你終於露出本性了,我無奈的回。「可是、可是,我還不知道我喜不喜歡卓哥哥啊!而且要是我嫁給卓哥哥,居一定會哭倒長城給我看的。」「居?」老媽眨著兩雙無辜大眼。「是不是那個帥讓人想一口啃了的吟遊詩人啊?」「嗯,而且他是我的大學教授呢!」喂!老媽,你當著自己老公的面說想啃別的男人,這不太好吧!雖然老爸好像早就習慣你的戀美男癖了…… 「大學教授?真的嗎?」老媽露出滿臉的飢渴,然後又眨著兩雙眼睛看我。「他也很帥呢,跟靈斌是不同的類型,不過兩個人都是俊美的長期飯票。喔呵呵,不錯不錯,小藍,你就隨便選一個好了,媽媽都沒有意見喔。」你只要有帥哥看就好,哪還會有意見啊,我嘆氣!一想到還得跟兩男兩女出去賣唱,而且每個都是我的愛慕者,這下,事情可複雜了。「總之,媽,你別把我的事說出去。」我一臉的惡狠狠。「連揚名都不准說,要是說了,我就嫁給一個醜男,污染你的眼睛喔。」老媽露出滿臉驚慌。「別、別!我發誓我一個字都不會說的,小藍你要記得在那兩個帥哥裡面,選一個嫁喔。」我無力的點點頭,要選誰?算了,順其自然吧。至於我老爸會不會說出去……沒聽過「婦唱夫隨」嗎?我老媽說的話,就是我老爸說的話,懂了吧!再次搶過劍心的茶來喝,我故意忽略陽光那一臉「我有問題想問」的神情,逕自揉著自己的太陽穴,唉,事情好像越來越大尾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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